連云港消防出臺消防安全領域不予處罰清單

連云港消防出臺消防安全領域不予處罰清單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決策部署,持續優化消防營商環境,引導和促進市場主體自覺守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 2022年8月19日,連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隊出臺了《連云港市消防安全領域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
“兩大類共10項”
《清單》規定的不予處罰主要包含輕微不罰和首違不罰兩種情形 。
輕微不罰是指違法行為輕微并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行政處罰 。

首違不罰是指違法行為在本《清單》下發后初次被發現,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
對違法行為輕微且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下列7種情形,適用輕微不罰:
1、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故障 , 不超過2處,當場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或閉門器損壞,不超過3處,當場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3、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違法行為輕微且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違法行為輕微且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5、占用防火間距,違法行為輕微且當場改正 , 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6、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輕微且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7、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違法行為輕微且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對初次發現危害后果輕微且及時改正的下列3種情形,適用首違不罰:
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未在經其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
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未公示營業執照、工作程序、收費標準、從業守則、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證書、投訴電話等事項,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
3、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 。
【連云港消防出臺消防安全領域不予處罰清單】《清單》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過罰相當的原則 , 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旨在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著力督促當事人加強自律意識,教育引導在合理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 , 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同時,《清單》還就執法適用條件、案卷制作及責任追究方面進行了框定,并對相關的證據材料進行了明確要求,防止亂用、濫用情形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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