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汽車轉讓登記指南 濟寧私家車轉讓


濟寧機動車轉讓登記(車輛過戶)業務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64號令)、《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 。

二、申請條件: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 , 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申請轉讓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

三、所需材料:
 ?。?)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提交車主《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所有人為單位的,需提交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
【濟寧汽車轉讓登記指南 濟寧私家車轉讓】 ?。?)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
備注:
 ?。?)需要交驗機動車;
 ?。?)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 。
四、辦理時限:
轄區內:1個工作日跨轄區: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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