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南陽生育保險參保條件

南陽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南陽生育保險參保條件

南陽生育保險參保條件
1、在職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社保,生育時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12個月以上,生育的當月和補繳生育保險費用的月份不計算入內 。失業人員必須辦理失業登記 , 申領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補貼的須當月有生育保險繳納記錄;
2、在符合國家規定設置婦產科的醫療機構分娩、流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南陽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南陽生育保險參保條件】
3、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 。也就是說,只要符合國家基本國策 , 二胎也能領取 。
4、待遇申領時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領,逾期超過六個月未及時申領者 , 不再受理 。

擴展資料
生育保險和生育基金有什么區別?
一、參保職工分娩前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其發生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

二、分娩之日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的,其發生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 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
三、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 , 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
四、參保人員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應當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其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60%的,生育保險應當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60%征繳 。
五、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做好生育保險與社會保險其他險種繳費基數的核對工作,準備核定參保人員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 。
六、提高生育保險自然分娩醫療費用定額支付標準:三級醫院由1900元調至2000元、二級醫院由1800元調至1900、一級醫院由1700元調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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