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產假幾天 2024嘉興最新產假規定


2024嘉興最新產假規定
浙江省政府網站發布《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辦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女職工可享受多少天產假?生育津貼發多少?最新明確了→
嘉興產假幾天 2024嘉興最新產假規定

文章插圖
圖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嘉興產假天數最新規定
嘉興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難產的 , 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此基礎上,女職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延長產假,即一孩再增加產假60天;二孩、三孩再增加產假90天 。
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15天;
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42天;
【嘉興產假幾天 2024嘉興最新產假規定】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 , 享受產假98天 。
法律法規、國家對產假天數有新規定的 , 從其規定 。
產假天數計算參考
(1)生育一孩享受158天產假,生育二孩、三孩享受188天產假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2)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42天;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產假98天 。
通知部分摘要
生育保險參保
(一)本省行政區域內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
(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時,同步辦理生育保險的參保、中斷、終止或注銷等手續 。
生育保險待遇
(一)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產前檢查費用、因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的復通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法律法規、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
(二)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起始時間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致 。其中,職工申領生育津貼待遇時未在參保地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各統籌區可根據實際待其繳費滿6個月后 , 進行回溯支付 。
其他規定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保障范圍與生育保險一致 。
(二)未就業婦女的配偶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未就業婦女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
(三)本辦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我省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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