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人員:消費者在購車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消費者在購車時,除了要注意索要“三包”憑證、填寫經銷商信息等,還要明確主體 。“汽車三包”政策明確了對象為家用汽車,其權利人為購買使用家用汽車的消費者,不是所有的汽車都能享受“三包”待遇 。如出租車等運營車輛就不在汽車“三包”規定之內 。

“汽車三包”規定,“三包”責任是由銷售者來承擔的 。這也就是說消費者所購買的車輛一旦發生問題,應直接找與其發生買賣合同關系的銷售者索賠 。但根據規定,消費者在異地購車和遭遇代銷時,要尤其注意 。如果拉薩的消費者在成都買車,所購車輛在拉薩使用,一旦車輛發生質量問題涉及退換,消費者必須回到成都進行解決,由此產生的往返交通費、食宿費、拖車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是否也應該由銷售者來補償,補償又以什么為標準,在“汽車三包”規定中都沒有明確說明 。
如果消費者遭遇代銷,即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經銷商以第三方名義和消費者簽訂合同、出具發票,當消費者主張“三包”權益時,只能向發票注明的第三方主張 。如果第三方遠在內地呢?所以消費者務必明確合同簽訂方、發票出具人與實際售車方一致 。
采訪人員:“汽車三包”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根據“汽車三包”規定,“三包”的內容主要包括:包修、包換、包退 。
一是包修 。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在包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
二是包換、包退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退換所購汽車 。
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易損耗零部件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 。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 。
免費更換或退貨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
累計修理或更換2次的情況(消費者需支付合理補償)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后,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
修理時間超過35日或次數超過5次(消費者需支付合理補償)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
采訪人員:當消費者因車輛故障問題與經銷商發生糾紛時,應該通過什么途徑來解決呢?
【新“汽車三包”在購車時要注意哪些事項?】消費者可通過以下途徑解決: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 。汽車“三包”責任爭議雙方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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