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訴訟費該誰出
【離婚官司訴訟費該誰出】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三條,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
一般情況下,如果判決不準離婚,那么訴訟費就會由原告承擔,如果判決準許離婚,訴訟費是由雙方均攤的 。
推薦閱讀
- 離婚還債財產轉移的行為是否合法
- 法院孩子撫養權怎么段
- 夢見老公外遇和他離婚 夢見老公有外遇
- 怎么確定離婚時孩子撫養費金額
- 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 離婚證需要本人去辦嗎
- 離婚后可以拒付撫養費嗎
- 做夢別人離婚怎么回事 為什么做夢別人離婚
- 女兒夢到自己父母離婚 女兒夢到自己父母離婚什么意思
- 夢到和老公離婚 夢到和老公離婚預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