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戶手續如何辦理


離婚分戶手續的辦理如下: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 , 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 , 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 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 , 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 , 但經濟獨立 , 分別生活 , 可以分別立戶 。
【離婚分戶手續如何辦理】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 , 且單獨生活 。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 , 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 。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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